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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鉴定实施过程管理制度

鉴定实施是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人员、考评人员在整个职业技能鉴定过程中所承担的最关键的工作环节,主要任务是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和考核对象,按照统一规定的考场规则和考试要求共同完成考核鉴定并形成鉴定结果。为此,特制定职业技能鉴定实施过程管理制度。

一、职业技能鉴定准备

   1、监考人员、考评人员要提前检查考场准备情况,查看考场准备是否符合要求。

   2、考评组长在开考前须组织全体考评员召开考前例会。

   3、考场设备设施、鉴定备料、环境卫生、安全保护是否符合要求。

   4、监考人员于考前三十分钟到考务室领取试卷,核对试卷数量,检查试卷密封条和试卷袋是否完好无缺。如发现问题,要立即报告主考。

   5、考生应于考前十五分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及允许携带的工、量、卡具等进入考场。

   6、监考人员进入考场后指导考生对号入座(位),检查考生各种证件,核对身份,同时检查考生所携带的工、量、卡具。

二、职业技能鉴定过程

   1、开考铃响后,监考人员开始拆封和分发试卷,宣布考试开始。

   2、监考人员检查考生姓名、考号、工作单位等基本情况,填写在试卷指定的位置。

   3、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并巡视考场,严防夹带、作弊、违反操作规程等违规行为。

   4、技能鉴定过程中要时刻注意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5、考试终了前十分钟,提醒考生鉴定时间将到。

三、职业技能鉴定结束

   1、考试时间终了,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

   2、组织考生交卷,组织考生按次序退场。

   3、填写《职业技能鉴定考场记录表》。

   4、考生全部退场后,监考人员按要求核对、装订、密封试卷(件)并打印试件号,及时将试卷(件)送交考务室。





                                      南通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时间:2009-7-27 16:41:16,点击:0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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