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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率先出台关于推进企业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

改革开放30年的实践证明,科技进步和劳动者素质的提高是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所在,越来越多的企业经营者对此已经有了充分的认识。但目前为数不少的企业对劳动者素质提高对经济发展的影响还认识不足,培养自身发展需要的技能人才人才意识淡薄,主观能动性不够,“拿来主义”严重,“重使用,轻培养”,甚至“只使用,不培养”,直接导致了企业重大项目引进,产品升级、结构调整、革新改造时,因缺少综合素质高,技能精湛的技能人才,而陷入难以实施的困境。 为了切实解决这一问题,如皋市劳动保障局经认真调研,报请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企业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目的是进一步确定企业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企业培养人才的积极性,引导企业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从而为提高企业综合实力,应对市场竞争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意见是明确了推进企业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性、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提出了推进企业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工作举措。

在建立技能人才培养经费保障、补贴、资助、奖励体系方面创新了举措:

1.通过国家职业资格鉴定每培养一个技师、高级技师分别按1000元、1500元的标准对企业予以奖励。

2.建设企业高技能人才基地。对取得省级基地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补贴。

3.鼓励企业举办技能大赛。对于选送人员参加省市级以上大赛,获得南通市级一类大赛第1名,获得省级一类大赛前5名,国家级一类大赛前10名的,对该企业进行表彰,并给予高技能人才培养突出贡献奖2万元。

4.实施人才申报项目资助制度。凡由2个以上高技能人才担纲主持,且通过可行性论证的技改项目,通过项目审核,由市人才基金在次年对其企业实行资助,专款专用。

5.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培养高技能人才资助制度。凡行业组织、用人单位设立由1个及以上技能精湛、业绩突出的技师、高级技师组成技能大师工作室,通过技师研修、名师带徒等方式,对在职职工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和新技术、新工艺培训。对人均年培养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5人(含5人)以上予以资助2000元,其中每培养1名高级技师资助2000元、每培养1名技师资助1500元,最高不超过20000元。

时间:2009-9-21 15:10:22,点击:0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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