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技能型人才评价体系基础性技术资源研发工作的意见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作为人才强国战略决策,已列入中共中央、国务院的重要议事日程,更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进一步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做好与之配套的基础性技术资源研发工作,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战略决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不断提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质量,大力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内在需要。因此,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和有关单位应充分重视做好基础性技术资源的研发工作,真正为技能型人才队伍建设提供高质量的技术服务。
一、目标任务
坚持贯彻统一标准、统一教材、统一命题、统一考务、统一证书的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原则,按照基础工作配套、管理运行规范的要求,以国家职业标准为依据,以题库开发工作为重点,逐步完善以国家题库为主体,省级题库为补充的职业技能鉴定试题库,以及配套教程、指南等技术资源。
1、根据部鉴定中心的部署,在近三年内重点抓好200个左右从业人员多、技术要求高的职业(工种)的标准、题库、教材等技术资源基础建设工作。我省将积极创造条件,一方面承担国家职业标准、培训教材、题库开发任务;另一方面结合我省社会发展和技术进步需求,选择通用性强且急需的新职业,报经部批准后,组织开发职业标准等配套资源,为拓展新职业鉴定范围做好技术支持。
2004年要认真做好已列入部统一计划的《义齿制作员》国家职业标准、《贵金属首饰手工制作工》国家题库、《数控加工中心》和《修脚师》等职业的技师级国家卷库的开发任务;积极参与《物流师》等国家职业标准的修订和培训教材的编著工作;同时申报《汽车维修工》、《义齿制作员》等职业(工种)国家级的培训教程的编著任务。
2、继续做好我省首批12个职业的省级题库开发工作和新启动的《计算机维修工》、《制图员》两个职业的题库开发工作;目前绝大多数题库开发工作已基本完成,部分题库将进入试运行阶段,力争今年底前完成审定,并投入运行。
今后,将根据部题库开发计划,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在机电类、高新技术和服务业等领域中,每年选择4-5个职业,组织专家队伍开发省级题库;同时,面向全省各级鉴定机构和企业、学校,征集对现有题库资源使用情况的意见和建议,选择相对老化、问题较多的少数题库进行更新、改造,使之适应我省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的要求。
3、为适应我省技师等高技能人才社会化鉴定的需要,借鉴部鉴定中心统一编写《车工》、《钳工》、《电工》等10个职业技师卷库的结构框架,组织专家根据国家职业标准,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贯彻“I+X”原则,启动《数控加工中心》、《数控车床》、《维修电工》等8个职业的技师卷库开发工作。
今后,要有计划、有步骤地采取开发、征集、汇审的方式,逐步形成我省技师、高级技师的鉴定题库(卷库),力争按照每年10个职业的速度进行开发,以适应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社会化鉴定的实际需要。
4、充分发挥职业技能鉴定对职业院校教学改革的导向作用和对社会力量培训体系的规范作用,在全省统一使用题库、卷库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同时,组织专家编制理论知识考试复习指导丛书和操作技能考核手册,形成与标准、题库相配套的技术资源,以妥善解决部分职业、部分地区鉴定时出现的内容差异、难度不同、宽严不等等具体问题。
二、组织管理
职业标准、鉴定题(卷)库、培训教程、复习指导丛书、操作技能考核手册等技术资源的研制开发,由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牵头负责组织和管理,同时要充分发挥各市鉴定中心、鉴定所站和有关职业院校的积极性。技术资源的研发要逐步引入市场运行机制,实行公开招标、有偿征集的办法,以吸引优秀人才和有实力的单位投入到技术资源开发的体系中来,进一步提升职业技能鉴定的质量,提高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和影响力。
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每年要组织专家委员会(库)的有关专家和高级考评员进行研讨和论证,提出下一年度题库、卷库开发计划,确定国家职业标准、培训教材开发的申报项目,通过文件、网络、媒体等渠道公布,在全省范围内招投标,经专家议标、评标,省鉴定中心审核,报厅领导批准后,列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科研开发项目正式下达。
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企业和有关院校在日常鉴定工作过程中,应安排专人注意积累基础性技术资料,特别是高级以上的技能鉴定资料,应主动采集、修订、归类、整理,作为省鉴定中心有偿征集和萃取的原始资料,省鉴定中心在汇总各地、各单位先进经验、先进模式、典型资料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归纳、整理、审定,使之逐步上升为省级卷库,最终升格为题库,在全省推广使用。
三、项目经费
基础性技术资源的研发是一项认真、细致、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但需要职业技能鉴定体系内容专家、方法专家的密切配合、协调工作和辛勤劳动,同时也需要相应的财力、物力的投入。在目前题库开发专项经费还不充裕的情况下,采取单位支持、省鉴定中心补贴的统筹解决办法。
今后省鉴定中心在每年的费用预算中,应列支专项经费作为技术资源的研发费用。专项经费要贯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偿使用,滚动开发”的原则,逐步积累,计划使用。
四、成果审定与推广使用
1、承担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的国家职业标准、鉴定题库(卷库)和培训教程等项目或任务者,由部鉴定中心组织专家审定;
2、承担省级题库或省鉴定中心组织的卷库开发的项目,由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按有关规定组织试运行和审定;
3、凡经审定采用的国家职业标准、鉴定题库(卷库)、培训教程(鉴定辅导材料),由省鉴定中心组织评比,报厅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并列入各市鉴定中心和鉴定所(站)年终考核的内容之一进行考核。
4、对已有国家和省级题库(卷库)的职业,由省厅以文件或在省职业技能鉴定网站上定期进行公布。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企业和学校在组织相应职业技能鉴定时,必须从国家和省级题库(卷库)中抽题组卷。凡未按要求使用国家和省级题库(卷库)等技术资源组织鉴定的,其鉴定成绩无效,不得核发职业资格证书。
时间:2009-7-28 16:59:45,点击:0【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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