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职业标准制定的依据
国家职业标准的制定,是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制定技术规程》的具体要求和规定,在部鉴定中心标准处的直接指导下,组织专家小组制定的。
二、国家职业标准的编制程序
1.成立5-10名专家组成专家组(行业、院校、企业);
2.进行职业调查和分析;
3.召开标准研讨会,编写初稿;
4.技术审查;
5.行业征求专家意见,进行修订;
6.组织不同地域、不同范围的专家进行审定;
7.报批、颁发。
三、国家职业标准编制的原则
1.整体性原则:把握全国的平均先进水平,并有一定的前瞻性,能代表主流技术的发展方向;
2.等级性原则:按职业活动范围、工作责任和难度,一般划分成五级,但可以根据职业实际情况,不设立低等级或高等级;
3.规范性原则:语言(含技术术语)、文字、符号符合国家最新标准,使用名词前后一致;内容结构、表达方法符合规程;
4.实用性原则:以职业活动为导向,反映产业现场对工作的要求。既不要太粗,也忌讳太细;
5.可操作性原则:通过培训、考核可以达到,也可以检验、度量和评价,要求刚性、量化。例“绝技、绝活”,就比较难以评价……
制定过程中始终要贯彻“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能力为核心”的指导思想。我们是制定职业标准,而不是课程标准。所以应采用职业分析法,而不是知识分析法——虽然知识是能力的基础。对于相关知识的要求,一般采用逆向思维方法:先考虑需要完成的职业活动,反求所需的知识,且以直接有效为标准。
时间:2009-7-28 14:58:42,点击:0
上一篇:职业分类